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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在农村,蔬菜、植物、野草,都是信手拈来的药材。有些常见蔬菜,农民们简直把它们隐秘的用途发挥到极致了。
就像这就像这芫荽(又名香菜),一种最普通的调味蔬菜,也能成为农村畜牧配种人的手里的秘密武器。您相信吗?
那还是在一次下乡采访时,已是初冬,寒意渐浓。阿兮看到农村小菜园里种的香菜,却生机勃勃,很是茂盛。
于是跟兰记者数人说起这香菜秋冬食用,最是好。农村老家人说,经常用香菜煮水喝,可清理肾脏。尤其是小儿痘疹不出,用香菜煮水熏鼻或擦面与颈部,可快速出疹。与葱白同煮喝,发疹效果也神速。(注意,出疹后停用)
我这里絮絮叨叨地讲,兰记者却在挤眉弄眼地笑。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事。我有些狐疑,非逼他说出来。
原来兰记者年轻时,是村里的青年书记。农村的饲养股(喂牲口的地方),尤其是大型驴、马配种时,是女人的禁地,但农村男孩子懂事不懂事的应该都去看过。
兰记者当然也不例外。他说,农民配种时,必须要准备的就是香菜了。不论你多野性的马、驴,尥蹶子不听摆弄,一大把香菜牲口嘴里一塞,包管乖乖就范。顺利完成配种。
真是尴尬。说实话,我几十岁的人,居然第一次听说香菜还有这功效。那传说香菜有壮阳功效,是真的了?
香菜,秋冬时效果最好。北方农村讲究秋冬进补,最喜欢喝的就是羊肉汤。香菜,就是少不了的调味品。夏天的香菜,按照农民说法,有股“臭大姐”味道,所以夏天做菜放香菜调味的少。
香菜虽好,只做调味即可。这东西多食耗气损精神,脚发软。尤其是盗汗乏力气虚者,更要少吃。
华佗也讲了香菜的禁忌:狐臭、口臭、疮疖、牙龈出血等症状,吃香菜适得其反,病情会加重。
人类最狡猾。明明是地球上吃羊最多的动物,却总爱嫁祸给狼(还诬陷狼披羊皮)或老虎(还说“虎入羊群”)。羊也可怜,被挨吃了,还只能被当作家常。宋朝有个祖宗家法,说“饮食不贵异味,御厨止用羊肉。”意思是,天子啊,您就别寻思什么山中走兽云中燕,老实吃羊吧!——寻思羊好欺负是怎么的?
宋朝人,真是爱吃羊,跟羊有关的故事也多。比如,在传说和正史里,宋仁宗都被记成个好皇帝。传说里,他是狸猫换太子的主角,还坐拥包公和狄青这一文一武,而且国运升平。正史里,说宋仁宗有天晨起,对近臣说,昨晚睡不着,饿,想吃烧羊。宋时谓烧羊,就是烤羊了。近臣问,何不降旨索取啊?仁宗说:听说宫里每次有要求,下头就会准备,当作份例;怕吃了这一次,以后御厨每晚都杀只羊,预备着我要吃。时候一长,杀羊太多啦,这就是忍不了一晚饿,开了无穷杀戒。此事足证:宋仁宗这个“仁”字,当之无愧。不仅考虑人,连羊都保护起来了。
又比如,当年,吴越钱王入朝,来见太祖赵匡胤,太祖对钱王的态度,不像南唐那么狰狞,“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大概是觉得,钱王跟他一样白手起家,是条汉子,让御厨做道南方菜肴招待。御厨遂端出来道“旋鲊”。鲊者,腌鱼也。江南人爱吃腌咸鱼,所谓鲞,所谓鲊,都如是。这旋鲊,可不是腌的羊肉,只是取个名字,本身是用羊肉做成肉醢,也就是肉酱。可以想见刀工火工,都功夫不小。
羊被宋朝人集中火力歼灭,是因为宋朝时,人还不爱吃猪肉。苏轼说猪肉,“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地位尴尬。而牛又是耕地用物,吃不得——实际上,日本人到明治维新前,都守此例,不敢大胆吃牛。《水浒传》里,也就是荒村野店的好汉,敢吃牛肉狗肉;林冲到了柴进庄上,柴进就吩咐“杀羊相待”,规格不低。
中国人吃羊肉,时候甚早。古人以牛羊猪为三牲,拜祖宗时得三个玩意齐聚,祖宗才肯吃,是为太牢。而上古吃东西,又偏爱酥烂。谈论好吃的,都一定要吹嘘如何脂膏饱满。大概古人牙齿不甚好,喜欢吃软的。所以周时,将羊里脊肉捣烂,去筋膜,加佐料,就吃了,听上去就觉得入口即化,酥嫩无比,呼为“擣珍”。但细想来,总觉得少了羊肉的筋骨气节。
刚说宋朝人爱吃羊肉,不只北宋独然。南宋时,宋高宗到大将张俊府作客,张俊请天子吃“羊舌签”,宋朝说“签”,就是羹了,也就是羊舌羹,想起来就好吃,一定又韧又脆,只是费材料,寻常人吃不起。又说那时候,都城临安,有位厨娘,制羊手艺高,踩着不知多少羊的阴魂,架子也大。某知府请她烹羊,得“回轿接取”,接个厨娘来做饭,好比娶个新夫人,难伺候!她做五份“羊头签”,张嘴就要十个羊头来,刮了羊脸肉,就把羊头扔了;要五斤葱,只取条心——好比吃韭菜只挑韭黄——以淡酒和肉酱腌制。仆人看不过,要拣她扔掉的羊,立刻被她嘲笑:“真狗子也”。奢侈糜费的一顿,好吃是好吃的,“馨香脆美,济楚细腻”,但知府都觉得支撑不了——我想也是,请个厨娘做羊,花钱不说,还要被嘲笑,何苦来——没俩月就找个理由,请回去吧。我在西北吃到过羊脸肉,鲜嫩,味道简直像贝类。按这厨娘做法,是羊脸肉再加葱、酒、酱腌制,应该更嫩更入味吧。
羊肉确有好处:肉有口感,且细嫩。比起猪牛,显得斯文些。《金瓶梅》里市井人家吃猪肉,《水浒传》里好汉吃花糕也似肥牛肉,而宫廷中人或知府吃羊肉,各得其所,大概也能见性情。比起牛肉和猪肉,羊肉既没个性,又有个性。说没个性,在于此物性甘而温,老人家有一套鱼生火肉生痰的格物致知阴阳生克理论,可没人说羊肉对身体怎么有害的:比如,再娇弱的女孩子,也不会吃了点羊肉,就跟沾海鲜似的过敏,为自己的肌肤痛哭流涕。有个性,在于羊肉易辨认。我有些朋友口钝,吃猪肉、牛肉和狗肉时,经常舌头打架分不出来。但羊肉从肌理到气味至于口感,棱角分明。因此,羊肉是种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外柔内刚、谦冲温容的君子肉。
羊肉做法很多,涮羊肉尤其天下皆知。羊肉天生丽质,所以最适合拿来清水出芙蓉。可是白水一涮,最忌讳的膻味,就像传说里杨玉环的狐臭一样现形。传说前清,老北京吃羊肉的挑剔起来,非张家口外肥羊不吃;秋天运将进来,玉泉山放养,吃青草喝泉水,好比斋戒沐浴了,这才进得京来,冰清玉洁——好像妃子伺候皇帝前先要洗干净熏香——这才够资格被片,下锅挨涮。
像东来顺这样的老字号,清末民国时,自己有牧场,找阉割的公羊吃,而且最大的资本,就是以那帮片肉师父:个个都是庖丁转世,目无全羊,游刃有余。只干一季活,挣一年工钱。北京涮羊肉时,片肉可以薄如雪花,委实好手艺。一只羊出四十斤肉,也就有十五斤够资格来涮——就像广东挑剔的师傅认为,非好鱼不配蒸一样。
又说,涮羊肉好吃的,只有五处:上脑嫩,瘦中带肥;大三岔一头肥一头瘦,小三岔就是五花肉,磨裆是瘦肉里带肥肉边,黄瓜条也是取其嫩和肥瘦相间。行家吃羊肉,好比品酒师品红酒,能从酒的年份季节气候,说到酒庄的看门老大爷养的猫是什么颜色。同理,吃涮羊肉的名手,一口下去,这头羊前世今生有没有交配生育过,也是门儿清了。好羊肉天生鲜嫩,不用白水涮还真对不起它。白水一过,不蘸酱都能有天然肉香。涮羊肉的火候是门手艺。遇到过热情的朋友请客,抢过筷子替我一口气涮了十几片,叮嘱快吃,羊肉嫩香软滑而其中嚼劲柔韧得像文艺爱情片里藕断丝连的情节,似肉而非肉,还没来得及被水煮出皱纹于是肌理鲜滑,一饭难忘。
羊肉做热菜,界面就友好得多。煎炒烹烤,无一不可。搭萝卜,配土豆,好象门客三千面不改的的大度孟尝。只是,相比起对猪肉连红烧带扣外加冷淬等一系列复杂处理,羊肉的烹制似乎简洁得多。大概羊肉本身鲜嫩好吃,布衣荆钗不掩天香国色,不用再施以脂粉、加以环佩,淡妆浓抹总相宜吧。比起鱼翅之类借味菜,大多数羊肉菜都更有发散性,许多配菜都狐假虎威,想借个羊肉的香味。《三剑客》里,波托斯被吝啬情妇请吃饭,人家就拿几根羊骨头来煮蚕豆,也能算道菜的。羊肉这样不求索取默默奉献,不动声色间渲染得满室温香的好东西,果然是君子菜。当然,它老人家还不是三头六臂无所不能,还是有求于人。做羊肉时少不得生姜、当归或甘草之类,或者大火葱爆,以压膻味。《骆驼祥子》里,提过个羊肉馅包子,在随笔里聊过羊肉白菜饺子。后者没吃过,前者吃来比猪肉馅清鲜多汁。
烤羊肉串是用孜然那种霸道的香来使之增色,犹如美人化浓妆喷劣质香水抖性感裙摆:甚至那种粗糙都是性感的一部分。实际上,仅论对鼻子的吸引度,烤羊肉串当世罕有其匹:羊肉和孜然味道一合,漫天彻地,是很火烧火燎、撩撩杂杂的香。加上火焰熊熊、油声滋滋,方圆百米之内都被这种视觉听觉嗅觉全方位勾引。再小心翼翼的人,见了烤羊肉都会心情喧腾,胸胆开张,不喝酒的也得来两瓶。
羊肉非只北方人爱吃,江南亦然。比如,湖州有著名的板羊肉,苏州有所谓藏书羊肉。据说湖州、苏州的羊,最初都是明朝时北方羊种南下,在江南宝地,饮清水、吃嫩草,脱了北方羊的雄伟,多了南方羊的婉约。典型的老派湖州板羊肉做法,是去毛刮皮,然后放进一个大石槽里火烧。石槽厚,所以等于文火炖。一天炖完,羊肉味道全出,酥融鲜浓,勾魂夺魄。这样的羊肉尽可以冻实了再吃。江南现在的许多白切羊肉,情况相去不远:使厚锅慢炖,炖出味道来吃。
连羊脂膏一起冻实了的白切羊肉,极是香,最是好吃。咀嚼间肉的口感,有时酥滑如鹅肝,却又有丝丝缕缕的疏落感。更妙在脂膏凝冻,参差其间。一块白切羊肉,柔滑冷洌与香酥入骨掩映其间,大有点至尊宝在冷艳青霞和妩媚紫霞间神魂颠倒天上人间的辗转感。无锡的熟食店四季有牛肉供应,但总到入冬,才有白切羊肉卖,常见人买了下酒。用来下热黄酒或冰啤酒显然不妥,通常是白切羊肉,抹些辣椒酱,用来下冷白酒。过年前后,买包白切羊肉回来能直接冻硬,能嚼得你嘴里脆生生冒出冰渣声。吃冷肉喝冷酒冷香四溢,全靠酒和肉提神把自己体内点起火来。因此,冬天和人吃白切羊肉喝冷白酒,到后来常发生两人双手冰冷吃块羊肉就冷得脖子一缩,可是面红似火口齿不清唇舌翻飞欲罢不能的情景。
比羊肉更动人的,乃是冬天的羊肉汤。家常也能做,但没有那个火候,熬不出味道。好羊肉汤,需要极好的羊骨头,花时间敖浓熬透,才香得轰轰烈烈。夜雪封门,饥肠辘辘,披衣出门贼溜溜掩进小店,招手要碗羊肉汤。店主一掀巨桶盖,亮出蒸气郁郁看不清就里的一锅,捞出几大勺汤、大块羊排。一大盆汤递来,先一把葱叶撒进去,被汤一烫,立刻香味喷薄,满盆皆绿。西安的馍没法随身携带到天涯海角,所以经常得就近买个面饼或馕代替——我们这里,羊肉店旁总有卖白馒头花卷面饼的所在,就是等着买了,就羊汤吃喝。把这些面食,一片片撕了,扔进汤里泡着载浮载沉。计算时间,等浓香羊汤灌饱这些面团后,趁其还没有失却面饼的筋道,迅速捞出食之,满口滚烫,背上发痒,额头出汗。然后抢起块羊排,连肥带瘦,一缕缕肉撕咬吞下,末了一大碗汤连着葱,轰隆隆灌下肚去,只觉得从天灵盖到小腹任督二脉噼里啪啦贯通,赶紧再要一碗。第二碗羊汤会觉得比第一碗少些滋味,所以得加些葱,加些辣,羊汤进了发烫的嘴,才能爆出更香更烈的味道。卢仝写诗说,茶喝到七碗就“七碗吃不得也,唯觉两腋习习清风生。”羊肉汤也是,真喝到第七碗,就要全身百窍皆开、脚底一路通透直暖到顶心,汗出如浆,衣服全都穿不住了,嘴里呼呼往外喷火。再呼一口气,真就要升仙去也。
张佳玮 http://www.douban.com/people/zhangjiawei/
特殊气味
"秀芳同学,你愿意和陈明远同桌吗?"班主任李老师站在讲台上,教室里顿时一片窃窃私语。
秀芳低着头,我却主动举起了手:"老师,我愿意和她同桌。"
教室里顿时安静了几秒,随后爆发出一阵窸窸窣窣的议论声。
那是1977年,高考恢复第一年。
我叫陈明远,家住东北一个工业城市的老厂区,住在砖红色的筒子楼里,和父母挤在不足二十平米的一室一厅。
父亲是钢铁厂的铸造工人,常年在高温车间里忙碌,皮肤黝黑,手掌上的老茧厚得像树皮。
母亲在纺织厂做会计,是厂里为数不多的初中毕业生,每到月末,总要对着算盘噼里啪啦地打到深夜。
我不算出众,但也不差,就是那种在集体照里,站在第二排你都不一定能认出的普通人。
林秀芳,个子不高,脸庞清秀,扎着两条细细的辫子,眼睛大而有神,说话轻声细语,却有一个令同学们避之不及的缺点——狐臭。
每到夏天,教室里风扇呼呼转动的时候,那股异味便成了她的标签,让她总是形单影只。
刚开始坐在一起的时候,我确实有些不适应,那种酸腐味道像是发酵过久的粮食,时浓时淡,但我从没表现出来。
"你不嫌弃吗?"有一次下课,她突然问我,眼睛里满是忐忑。
"嫌弃啥?咱都是同学,学习要紧。"我故作轻松地答道,心里却在想,这姑娘心思真细腻。
班上同学议论纷纷:"明远这不是存心找罪受吗?""难道他闻不到那股味道?""可能是鼻子有毛病吧!"
我却不以为然。
老话说得好,久病成医。
渐渐地,我竟然习惯了秀芳身上的气味,甚至能从那气味的强弱判断她的心情和身体状况。
她紧张时,气味会变得浓烈;她心情好时,气味会减轻许多。
我们同桌三年,她学习刻苦,常常帮我解答难题。
我性格开朗,替她挡住了许多闲言碎语。
高三那年冬天特别冷,教室里的煤火炉子烧得通红,窗户上结了厚厚的冰花。
秀芳有一天突然发起高烧,我二话不说,背着她穿过厚厚的积雪,一路小跑到校医室。
那天,她的辫子搭在我肩上,滚烫的脸颊贴着我的后背,那股淡淡的气味混合着她的体温,在寒冷的空气中显得格外醒目。
校医给她打了针,我在旁边守着,直到她额头不再滚烫。
"谢谢你,明远。"她醒来后小声说道,眼睛湿润得像含着露水的花瓣。
"咱俩是同学嘛,这有啥。"我挠挠头,不好意思地笑了。
高考后各奔东西,她考入省城的医学院,我被分配到市里的机械厂。
临别那天,她送了我一个手工编织的钱包,里面夹着一张纸条:"愿你前程似锦,勿忘我。"
我把钱包一直揣在贴身的口袋里,那股熟悉的气味似乎还萦绕其间,成了我离家闯荡的一点慰藉。
工厂的生活枯燥而忙碌。
早晨六点,收音机里播放《东方红》,我便起床洗漱,骑着二八自行车赶往两公里外的厂区。
车间里机器轰鸣,铁屑四溅,我和几个同批进厂的年轻人跟着老师傅学习操作车床。
"小陈,你小子手巧,这活儿干得比我当年强。"老郑师傅常常夸我,手里的烟头明明灭灭的。
"哪能啊,郑师傅您才是咱厂的'大能人'呢!"我憨笑着回应。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单调却也充实。
五年后的一个冬日,父亲突发心绞痛,我匆忙请假送他去医院。
就是在那个充满消毒水味道的走廊上,我偶遇了秀芳。
她穿着白大褂,手里捧着病历本,清瘦的脸庞比从前成熟了许多,却依然一眼就能认出。
"秀芳?真的是你!"我惊喜地叫道。
她转过身,先是一愣,随即绽放出笑容:"明远?你怎么在这?"
我告诉她父亲的情况,她立刻放下手中的工作,跟我一起去看诊室。
"大爷,别担心,我给您看看。"她轻声安慰着父亲,手法娴熟地检查起来。
父亲被安排住院,我守在病房里,秀芳下班后特地来看望。
那天雪很大,医院食堂的窗户上结着冰花,我们面对面坐着,各自捧着一碗冒着热气的羊肉汤。
窗外白雪皑皑,室内暖气充足,她脱下厚重的棉袄,那若有若无的气味又钻入我的鼻子,却莫名让我感到熟悉和安心。
"你不嫌弃我吗?"她突然问,眼里闪着微光。
"早习惯了,"我笑道,"高中三年,你的气味都是我的半径。"
她低下头,嘴角却微微上扬:"你还是那么会说话。"
秀芳告诉我,她毕业后分配到这家医院,主攻中医针灸,跟着一位老中医学习。
"我这毛病,看过不少医生,都说没法根治,只能减轻。"她轻声说,"所以我想,与其一辈子被这困扰,不如研究怎么帮别人解决痛苦。"
听她这么说,我突然觉得眼前这个姑娘比记忆中更加坚强和明亮。
不久后,父亲的病情突然恶化,西医说需要手术,风险很大。
秀芳主动请缨:"大爷的情况我了解,不如先试试针灸调理,看能不能避免手术。"
起初医院里有人反对,但在秀芳的坚持下,终于同意尝试。
那晚,我看着秀芳在父亲病床前忙碌的身影,只见她眉头紧锁,银针在父亲身上游走,一丝不苟。
她的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在灯光下闪烁,神情专注得近乎苛刻。
"这是'膻中穴',能宽胸理气;这是'内关穴',主治心痛..."她一边施针,一边轻声解释。
三天后,父亲竟奇迹般地好转,主治医生都感到惊讶。
母亲拉着秀芳的手,眼含热泪:"秀芳啊,没你就没明远他爹的命啊!你就是我们家的救命恩人!"
秀芳不好意思地笑了:"阿姨别这么说,这是我应该做的。"
那一刻,我看到她眼里闪烁着坚定和自信的光芒,那是高中时的她所没有的。
从那以后,我经常去医院找秀芳,有时带些家里蒸的花卷、包子,有时就是单纯地想见见她。
"你这人真怪,单位里那么多漂亮姑娘,你偏往医院跑。"厂里的老张师傅打趣我。
"秀芳是我高中同学,人好着呢。"我腼腆地解释。
"是不是人好我不知道,但小陈你这眼神,八成是瞧上人家姑娘了!"老张呵呵笑着,拍拍我的肩膀。
春去秋来,我和秀芳走得越来越近。
每周日,我都骑着自行车,带她去城郊的小树林散步,或是去江边看落日。
秀芳总是戴着一条淡蓝色的围巾,即使在夏天,她说这能减轻气味的扩散。
"你知道吗,有时候我真羡慕那些普通姑娘,不用整天担心别人的眼光。"一次,她坐在江边的石头上,望着远处的波光,轻声说道。
"可你一点都不普通,"我认真地看着她,"你救了我父亲的命,你帮助那么多病人减轻痛苦,这些是普通姑娘做不到的。"
她转过头看我,眼睛里像含着整个夏天的星光。
那年秋天,厂区的梧桐叶子黄了又落,风卷着叶子在空中打转,发出沙沙的响声。
我和秀芳坐在厂区小公园的长椅上,远处的广播里正播放着《今天是你的生日》。
"秀芳,咱们结婚吧。"我鼓起勇气,拉起她的手。
她却摇头,眼里闪着泪光:"明远,我这辈子注定孤独。这气味,我治了多少病人,却治不了自己。你值得更好的姑娘。"
"我不在乎,"我握紧她的手,"高中时不在乎,现在更不在乎。人活一世,谁没点缺点?你的针灸能救人,这气味算什么?"
"可是你父母会同意吗?厂里的同事会怎么看你?"她担忧地问。
"我父亲都说了,他这条命是你给的,别说让我娶你,就是让他磕头感谢都行!"我笑着说,"再说,你这毛病也不是啥大事,咱们一起想办法慢慢调理。"
秀芳的眼泪终于落下来,她靠在我肩头,轻声说:"明远,你真好。"
八十年代初,我们结了婚。
那时候条件艰苦,婚礼很简朴,几张八仙桌,几盘家常菜,红纸剪的"喜"字贴在墙上,一台老式录音机放着《爱的奉献》。
秀芳穿着借来的红旗袍,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光彩,我穿着崭新的的确良衬衫,紧张得手心冒汗。
厂区的邻居们挤满了小院,纷纷送来自家做的馒头、花生米、水果糖,还有各种手工艺品。
"小陈娶了个好媳妇啊,是个医生呢!"邻居们交口称赞。
"可不是嘛,这姑娘救了老陈一命,那医术啊,比医院那些老大夫都强!"父亲喝得脸红脖子粗,逢人就夸。
母亲则忙前忙后张罗着饭菜,脸上笑得合不拢嘴:"我家明远有福气,找了个既有本事又贤惠的媳妇!"
婚后,我们住在单位分的一间小平房里,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桌子,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却充满了新婚的喜悦。
秀芳依然在医院工作,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先把一天的饭菜准备好,才匆匆赶去上班。
我在厂里的技术越来越熟练,被提拔为小组长,每月能拿到四十多块钱的工资,在当时已经是不错的收入了。
婚后不久,我才知道秀芳的"缺点"竟是一种特殊体质的表现。
有一次,我发现她在给一位老人针灸前,总是先闻一闻病人的气息,然后才确定下针的位置。
"你这是什么诊断方法?"我好奇地问。
秀芳犹豫了一下,才告诉我这个秘密:"我能通过气味感知病人的病灶,不同的病会有不同的气息,这是我外婆传下来的'绝活'。"
她解释说,自己身上的气味也是这种特殊体质的表现,体内的阳气太盛,所以会散发出特殊的气味。
"所以,你这算是捡了宝啊!"我半开玩笑地说。
她红着脸锤了我肩膀一下:"净胡说,什么宝不宝的。"
但事实确实如此,秀芳的诊断能力非常惊人,很多疑难杂症在她手里都能得到缓解。
她的名声渐渐传开,不少人慕名而来,排队等候她的诊治。
医院的领导也注意到了她的特殊能力,专门给她开设了一个中医诊室,让她能更好地发挥所长。
生活渐渐好起来,我们搬进了新分的两居室楼房,添置了收音机、电风扇,还买了一台黑白电视机。
每到周末,邻居们都会聚在我家看《西游记》,秀芳端着瓜子、花生招待大家,屋子里满是欢声笑语。
"林大夫真是个好人啊,看病又准又不多收钱。"邻居们常这么评价秀芳。
"那是,我家明远有眼光着呢!"母亲总是自豪地接话。
1985年,我们的儿子出生了,取名陈志强,意为志向高远,坚强勇敢。
秀芳为了照顾孩子,减少了工作时间,但仍然有不少病人慕名而来。
有时候,她甚至在家里接诊,灶台上煮着药,怀里抱着孩子,手上还在为病人把脉。
"累不累啊?要不我跟厂里请几天假帮你?"我心疼地问。
"不用,我能行。"她总是这么说,脸上虽然疲惫,却满是坚定。
三年后,我们的女儿也出生了,取名陈雨桐,寓意生机勃勃,如雨后春笋。
家里一下子热闹起来,孩子的笑声,哭声,打闹声,充满了每一个角落。
我在厂里被提拔为车间主任,负责整个车间的生产和管理。
那些年,国家政策越来越开放,工厂的订单也越来越多,我们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九十年代初,单位分房,我们拿到了一套七十平米的新楼房,有三间卧室,还有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
搬家那天,全家人忙前忙后,累得满头大汗却笑得合不拢嘴。
"老陈,你想过吗,咱们有朝一日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秀芳站在阳台上,看着远处的城市风景,感慨道。
"那是,跟着我,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搂着她的肩膀,心里满是自豪。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孩子们渐渐长大,我们也慢慢变老。
秀芳的医术越发精湛,在市里小有名气,经常有人慕名而来求医。
她的那股特殊气味始终如故,却成了我生命中最熟悉的存在,如同空气和阳光,平凡却不可或缺。
有人问我:"陈主任,你老伴儿那个...那个气味,你不嫌难闻吗?"
我总是笑着回答:"习惯了,就跟你每天喝的老碴豆腐脑一样,别人说臭,你却觉得香。"
二十年代初,我光荣退休,秀芳也从医院离开,但她仍在家里为老街坊们看病。
我们的儿子成了一名工程师,女儿继承了母亲的衣钵,成为一名中医。
每到周末,儿女们都会带着孙子孙女回来看我们,小院子里又充满了欢声笑语。
如今,我们常坐在小区的长椅上晒太阳,看着新一代的孩子们在广场上奔跑。
秀芳的手已不再细腻,满是岁月的痕迹,我的头发已花白大半,却依然精神矍铄。
每当我靠近她,那熟悉的气味依然让我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安心和温暖。
"明远,你后悔吗?"有一天,她突然问我。
"后悔什么?"我有些不解。
"后悔娶了我这个有狐臭的女人。"她认真地看着我,眼里满是柔情。
我笑了,握住她的手:"傻瓜,这么多年了,你还问这个问题。我要是后悔,咱俩能一起走过四十多年?"
她靠在我肩上,轻声说:"谢谢你,明远,谢谢你当年坐在我旁边,谢谢你不嫌弃我。"
我抚摸着她银白的头发,心中满是感慨:"该谢的是我才对,你治好了我父亲,给了我两个好孩子,陪我走过大半辈子。这世上,我最大的福气就是娶了你。"
夕阳西下,余晖洒在我们身上,映出两个相依相偎的身影。
人生百态,谁能看透?
当年那个被嫌弃的女孩,成了我一生的依靠;那个令人避之不及的气味,却成了我最温暖的记忆。
世间万物,皆有其存在的道理,关键是遇见懂你的人。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但这些都不是阻碍幸福的理由。
真正的爱情,不是寻找一个完美的人,而是用完整的心去爱一个不完美的人。
就像秀芳身上的气味,在别人眼里是缺陷,在我心中却是她独特的标志,是我们感情的见证。
人这一辈子,能找到一个接纳你全部的人,就是最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