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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生病,是我们每个人都讲不起的事情,桐梓县有部分农村家庭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时有发生,如何让这类群体能“看得到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到“少生病”,从去年起,桐梓县、乡两级定点机构基本实现了“五重医疗保障”,解决了贫困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来自贵州遵义桐梓新站镇关仓村的村民罗直军就是其中享受到五重医疗保障的一位,和之前他承受的治疗费用相比,他对这项保障措施有着更深的体会,同时,为了让贫困人口都“看得上病”,桐梓县切实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签约团队与贫困户进行一对一服务,通过签约,每年为贫困户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并定期开展随访服务。
今年65岁的贵州遵义桐梓九坝镇槐子村村民陈官素,因为家庭贫困,过去总不愿意看病,担心医药费,家庭签约医生在随访服务中心发现,她患有严重的关节炎、风湿病和慢特病,不仅为她提供医疗救助,还向她宣传相关政策让她打消了看病花钱的顾虑。
三年来,桐梓县建立和完善保障体系,兜底医疗扶贫网,大大减少了因病致贫、因病返的现象,通过健康扶贫实现减贫目标人口1724户6839人,占脱贫户的13%。目前,共组建了家庭签约服务团队85个,共签约服务19.29万人,为每一户精准贫困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脱贫攻坚提供精准医疗保障。
今天小关妹妹就带你去详细了解“五重医疗保障”报销流程和范围 。
“五重医疗保障”是以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和医疗扶助为补充的“五重医疗保障体系”
农村贫困人口五重医疗保障报销流程图
就五重医疗保障的相关问题,小编咨询了贵州遵义桐梓县卫计局有关负责人
1
问:哪些情况不能享受五重医疗保障?
答:一、非正常情况或有第三方责任人承担的医疗费用1.因交通肇事、医疗事故、职业病、工伤、意外伤害等由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2.因司法鉴定、劳动鉴定、打架斗殴、酗酒、醉酒、自杀、自残、吸毒、戒毒、违反法律法规、冒名顶替住院等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3.在国外、港澳台等地区所发生的医疗费用。4.不予报销病种:计划生育手术(非医学指征引产、人工流产、上环、取环、结扎手术、人工受孕、输卵管再通术等)、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治疗的医疗费。
二、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三、诊疗项目:1、就(转)诊交通费、救护车费、取暖(降温)费、电视、电话、空调、电炉(微波炉)、煤气、电冰箱等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病历工本费、疾病证明费、诊断建议书费等;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上门服务费、自请特别护理费等。生活服务费、陪护费、医疗废弃物处置费等;其他特需医疗服务项目。2、非必须检查及非疾病治疗项目类。新型昂贵的非必需的特殊检查项目;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正矫形等非疾病治疗项目。如单皮改双眼皮、验光配镜、装配义眼、厚唇变薄唇、唇裂修补术后整形术、矫治、斜视、“O”形腿、“X”形腿、视力矫正、洁齿、镶牙、色斑牙、牙正畸、假牙、正颌、隆鼻、鼻畸形矫正、酒窝再造、除皱、脱毛、隆乳、脂肪抽吸、变性、雀斑、粉刺、痤疮、疤痕、色素沉着、腋臭、脱发、白发、脱痣、穿耳、平疣、包皮过长、包茎、副乳、减肥、增高、多指畸形多指切除术等;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除围产期保健外)等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如心理咨询、营养咨询、健康咨询、疾病咨询)、医疗鉴定(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伤残鉴定、亲子鉴定、司法鉴定)等项目费用。3、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肝、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术费用;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保健疗法、营养疗法、暗示疗法与诱导疗法(不含精神病、癔病)、磁疗、借助仪器设备开展的中医康复理疗项目(不含电针)等。4、其他尸体存放费、冷藏尸体费,各种科研性、临床实验性诊疗项目。
2
问:参合群众办理住院前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不要听信虚假的医疗广告,尽量选择县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市内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住院。选择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好处有:1、即时结报,减少垫付资金负担。2、补偿比例高。3、部分重大疾病患者,首诊签订协议,可享受免费救治。因病情需要转往县外医院,请先办理转诊手续,擅自到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偿比例会很低。住院前需关注人员属性标识是否准确,人员属性标识后,可在省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三重医疗保障(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
3
问:哪些疾病可以申报新农合慢特病?门诊慢特病的报销有哪些限制?
答:慢性病门诊包括需长期治疗、又不需住院治疗的普通慢性疾病,如:高血压(Ⅱ、Ⅲ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癫痫,肝豆状核变性,肝硬化,糖尿病,慢性肾炎,肾功能不全,帕金森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慢性溃疡性结肠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甲状腺功能减退,活动性结核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脑瘫,瘫痪,血友病,强直性脊柱炎,阿兹海默症等。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障碍,重症肌无力、器官移植抗排治疗等。补偿比例按合规门诊医疗费用的70%补偿,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封顶线平均不低于2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病种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扶贫小额保险、医疗救助补偿后,剩余部分由医疗扶助基金再按70%的比例进行扶助。
门诊慢特病的补偿必须先申请,申请通过之日后发生的门诊费用方可补偿。且区域外慢性病须在县(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才给予补偿,药店的费用不得纳入补偿范围。县内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在医疗机构即时结报。
4
问:五重医疗保障中大病和重大疾病分别是什么?
答:大病是全年住院累加自付费用达到大病报销的起付线的患者。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2017年针对于普通参合群众的大病起起付线为8000元,针对于贫困人口和11类医疗救助对象的大病起付线为3000元。重大疾病对象是指儿童两病(先心病、急性白血病)、妇女两癌(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A、血友病B、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地中海贫血、老年性白内障、儿童先天性尿道下裂、儿童苯丙酮尿症等25种重大疾病。
5
问:精神障碍患者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属于医疗救助对象,其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医疗费用在年度封顶线以下的按70%进行医疗救助。若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还可以享受医疗扶助的相关政策。所有精神障碍患者均可申请门诊慢性病,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享受70%以上的报销。在桐梓精神病医院住院一站式即时结报,享受每天70元的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定额补助。
6
问:关于反映“建档立卡贫困户生大病,需要住院治疗,医治费用几万元甚至十万元以上,自身无法筹资垫付,导致此类病人得不到医治”问题。
答:一是县内公立医疗机构已经全面实施“先治疗后付费”政策,选择县内公立医疗机构住院不存在因无法筹资垫付,导致得不到医治的问题;二是县外非医保即时结报医院需患者垫付资金,可使用民政救急难资金(最高可申请5万元)垫付,确保患者用于医疗费用支出,经五重医疗医疗保障报销,患者年度自付住院费用最多需承担1000元。
7
问:关于反映贫困人口2018年参合资助资金与民政计生参合资助资金重叠的问题。
答:根据《中共桐梓县委桐梓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实施脱贫攻坚大比武大决战的实施意见》(桐党发〔2017〕2号)文件,2018年所有贫困人口的参合资金由县财政承担,贫困人口不再缴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一是对已经通过协议账户扣款的贫困人口及时退还个人缴费;二是部分既属于计生两户、低保对象、残疾人享受参合资助的人群,又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已脱贫人员),优先使用部门参合资助资金。县财政局在核算2018年各乡镇贫困人口参合补助资金中扣减。
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有关政策咨询请拨打电话:26633616
(张小红)
小编经常在后台收到这一类问题▽▽
“我家孩子马上读高中啦,请问教育方面有哪些扶贫政策?”
“贫困人员参合(保)后,新农合门诊补偿标准是多少呢?”……
相信这类问题是大部分人都想咨询、了解的。
从12月18日起,【幸福观山湖】开设“贵州省脱贫攻坚政策问答”栏目,以问答形式向大家展现贵州省脱贫政策~
第二期:医疗健康扶贫
农村医疗救助保障对象有哪些?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农村低保对象;
(3)农村特困人员;
(4)农村特困供养人员;
(5)农村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6)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夫妇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
(7)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
(8)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
(9)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和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
(10)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80岁以上老年人;
(11)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
(1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医疗救助保障对象由哪些部门认定?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扶贫部门认定;
▷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和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80岁以上老年人由民政部门认定;
▷计生“两户”家庭成员,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由卫生计生部门认定。
“四重”医疗保障对贫困人口慢性病签约管理服务病种救助比例是多少?
▷基本医疗保险
①慢性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封顶线按参合地住院封顶线标准执行,补偿比例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执行;
②住院(含在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经转诊,备案至市、州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降低并逐步取消起付线,封顶线按参合地市、州住院封顶线标准执行;
③省、市、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个以上百分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高5个以上百分点。
▷大病医疗保险
①慢性病门诊和住院费用一并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起付线不高于3000元,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逐步取消大病保险起付线;
②补偿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个以上百分点。
▷医疗救助
①慢性病门诊和住院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偿后,合规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符合农村计生“两户”及失独家庭计生医疗扶助政策的,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计生利益导向专项资金予以100﹪救助;
②住院费用由县级民政医疗救助基金在住院最高救助限额内予以50﹪以上的救助。
▷医疗扶助
①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外药品费用扶助。因慢性病治疗使用超出《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外的药品,由参保地县级政府对使用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文号药品所产生的费用,进行专项医疗扶助。扶助比例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低于70﹪,县级公立医院不低于65﹪,市(州)级公立医院不低于55﹪,省级公立医院不低于50﹪执行;进口药品可按以上标准下浮20﹪执行。慢性病使用目录外药品应先到县(市)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报备审批,经批准的方可纳入药品扶助范围。目录外药品扶助不设起付线,封顶线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0元。
②自费医药费用扶助。慢性病治疗医药费用通过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偿救助,并经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外药品费用扶助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较高的,由参保县进行专项医疗扶助,确保其年度自付费用在县级(含县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不超过1000元、市级公立医院不超过3000元、省级公立医院不超过5000元。
贫困人员参合(保)有哪些资助政策?
(1)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遭受自然灾害、遭遇临时性突发性困难人群参加新农合,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的标准资助;
(2)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3)对农村五保对象、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个人缴纳参合费用予以全额资助;
(4)计生“两户”个人缴纳参合费用由卫生计生部门全额资助;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参保的,由所在县财政资金按当地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
贫困人员参合(保)后,新农合门诊补偿标准是多少?
(1)普通门诊报销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
(2)特殊病种(含慢性病)大额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
(3)报销封顶线不低于20000元,政策性补偿比例不低于60﹪;
(4)提高基本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幅度不低于5个百分点。
贫困人员参合(保)后,新农合住院补偿标准是多少?
▷起付线
①经转诊贫困人口到省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零;
②省内市、州级及以下医院经转诊住院起付线政策由各地自行制定;
③贵阳市、六盘水市、安顺市、黔南州、贵安新区市州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零;
④遵义市县乡两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零。
▷补偿比例
普通参合人员省内住院,乡级不低于80﹪,县级不低于70﹪,市级不低于60﹪,省级55~65﹪,贫困人口在此基础上提高不低于5个百分点。
贫困人员参合后,可以享受什么重大疾病补偿政策?
(1)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尿道下裂、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医疗费用定额范围内免费治疗;
(2)终末期肾病定额范围内保险90﹪;
(3)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早幼粒细胞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A、血友病B、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地中海贫血、儿童苯丙酮尿症患者,在限额范围内按比例报销。
贫困参合人员大病保险报销政策有哪些?
(1)普通参合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符合大病保险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赔付范围,实行年度累计;
(2)个人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各地5000~8000元不等)的部分,实行分档赔付,原则上第一档赔付比例不低于50﹪,以上各档随自付政策范围内费用的增加,赔付比例相应提高,使大病保险保障度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的比例;
(3)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贫困参合人口,在以上政策的基础上,大病保险起付线不得高于3000元(六盘水市、毕节市、黔南州起付线为零),赔付比例提高不低于10个百分点。
贫困人口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的对象和病种范围是哪些?
(1)对象
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病种范围
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髋、膝)、精神病、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糖尿病、活动性结核病、风湿性心脏病、老年性痴呆、心肌病、慢性支气管炎、哮喘、肾病综合症、慢性肾炎、强直性脊柱炎、癫痫、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尘肺、高血压(II、III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冠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乳腺癌、宫颈癌、肺癌、神经系统肿瘤、淋巴癌、肝癌(新农合按病种重大疾病规定治理周期内除外)、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规范药物治疗除外)、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细胞减少、甲状腺功能减退、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
哪些情形不属于大病保险报销的范围?
(1)因交通肇事、医疗事故、职业病、工伤、车祸等应当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和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
(2)因司法鉴定、劳动鉴定、打架斗殴、酗酒、自杀、自残、戒毒、违反法律法规、冒名顶替住院及国外、港澳台地区、计划生育手术(非医学指征引产、人工流产、上环、取环、结扎手术、人工受孕、输卵管再通术等)、原发性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治疗的医疗费;
(3)未经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急诊住院除外);
(4)超过省、市(州)价格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部分;
(5)零售药店购药,使用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范围以外的药品以及《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明确规定的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
(6)就(转)诊交通费、救护车费、取暖(降温)费、电视费、电话费、损坏公物赔偿费、生活服务费等;病历工本费、疾病证明费、诊断建议书费等;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上门服务费、自请特别护理费等特需医疗服务项目;
(7)新型昂贵的非必需的特殊检查项目;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非疾病治疗项目,如单眼皮改双眼皮、验光配镜、装配义眼、厚唇变薄唇、矫治口吃、斜视、“O”形腿、“X”形腿、视力矫正、洁齿、镶牙、色斑牙、牙正畸、假牙、正颌、隆鼻、鼻畸形矫正、酒窝再造、除皱、脱毛、隆乳、脂肪抽吸、变性、雀斑、粉刺、痤疮、疤痕、色素沉着、腋臭、脱发、白发、脱痣、穿耳、平疣、按摩等;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除围产期保健外)等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如心理咨询、营养咨询、健康咨询、疾病咨询)、医疗鉴定(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伤残鉴定、亲子鉴定、司法鉴定)等项目;
(8)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人工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超过基本医疗保险限价规定两倍以上部分;
(9)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保健疗法、营养疗法、暗示疗法与诱导疗法(不含精神病、癔病)、磁疗等;
(10)各种科研性、临床实验性诊疗项目。
医疗救助对哪些情形实行补贴?
(1)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2)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针对贫困人口,有哪些专项医疗救助政策?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80岁以上老年人,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计生医疗扶助、民政医疗救助等保障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达到100﹪;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精神病障碍患者,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下部分在年救助封顶线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由民政医疗救助金给予救助;
(3)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老年人,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下部分经申请认定,在年救助金封顶线内按不低于50﹪的比例由民政医疗救助金给予救助;
(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等11类救助保障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计生医疗扶助、民政医疗救助等救助保障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平均水平达到90﹪以上。
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的对象和病种范围是哪些?
(1)救治对象
①“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中罹患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13种疾病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②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罹患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13种疾病的非建档立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对象。
(2)病种范围
①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②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式四联征以及合并两种或以上的复杂性先心病);
③食管癌;
④胃癌;
⑤结肠癌;
⑥直肠癌;
⑦终末期肾病。
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的救助比例是多少?
(1)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式四联征以及合并两种或以上的复杂性先心病):实施按病种定额付费,定额费用新农合报销比例为80﹪,民政医疗救助20﹪;
(2)终末期肾病:实施年度按病种定额付费,定额费用新农合报销比例90﹪,民政医疗救助10﹪;
(3)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根据治疗方式,分别实施按病种定额付费和按病种限额付费,定额或限额费用内,新农合报销比例80﹪,民政医疗救助10﹪(在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内)后直接进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不设起付线,不受目录限制,报销剩余费用。
栏目预告:明天将推出【生态移民扶贫】,大家记得关注我们哦~
记者采访获悉,近期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和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放开6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此次放开价格的项目均属于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如口腔正畸(种植)、医疗美容和特色中医等。《通知》明确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和动态调整。调价周期原则上不低于1年,每次提价幅度应当控制在25%以内。提价应于10个工作日前在医院收费地点进行公示并告知价格、卫生计生部门。医疗机构应当遵循医疗服务项目管理规范,不得擅自设立和分解项目收取费用。
65个医疗服务项目
1.综合病房床位费(套间)
2.温馨病房床位费(1人间)
3.替牙期安氏II类错牙合口腔不良习惯正畸治疗(包括简单固定矫治器或活动矫治器)
4.替牙期牙性安氏II类错牙合活动矫治器正畸治疗(包括含替牙障碍、上颌前突)
5.替牙期牙性安氏II类错牙合固定矫治器正畸治疗(包括简单固定矫治器和常规固定矫治器)
6.替牙期骨性安氏II类错牙合正畸治疗(包括:1.严重上颌前突;2.活动矫治器治疗或简单固定矫治器)
7.恒牙早期安氏II类错牙合功能矫治器治疗(包括:1.严重牙性II类错牙合和骨性II类错牙合;2.使用Franel功能矫治器II型或Activator功能矫治器;其它功能矫治器)
8.恒牙期牙性安氏II类错牙合固定矫治器治疗(含上下颌所需带环、弓丝、托槽;包括牙性安氏II类错牙合拥挤不拔牙病例和简单拥挤拔牙病例)
9.恒牙期骨性安氏Ⅱ类错牙合固定矫治器拔牙治疗(包括骨性安氏II类错牙合拔牙病例)
10.替牙期安氏III类错牙合正畸治疗(包括:1.前牙反牙合;2.使用活动矫治器)
11.替牙期安氏III类错牙合功能矫治器治疗(包括:1.严重牙性III类错牙合和骨性III类错牙合;2.使用frankel功能矫治器III型;其他功能矫治器)
12.恒牙期安氏III类错牙合固定矫治器治疗(包括牙性安氏III类错牙合拥挤不拔牙病例和简单拥挤拔牙病例)
13.恒牙期骨性安氏III类错牙合固定矫治器拔牙治疗(包括骨性安氏III类错牙合拔牙病例)
14.单侧唇腭裂序列正畸治疗15.颞下颌关节病正畸治疗
16.正颌外科术前术后正畸治疗17.种植模型制备18.种植过渡义齿19.种植覆盖义齿
20.牙种植体植入术21.种植体二期手术22.精液优化处理23.B超下采卵术24.胚胎培养25.胚胎移植术
26.单精子显微镜下卵细胞内授精术27.宫腔内人工授精术
28.未成熟卵体外成熟培养29.囊胚培养30.胚胎冷冻
31.冷冻胚胎复苏
32.中药定向药透治疗
33.急性腰扭伤推拿治疗34.其他推拿治疗35.小儿捏脊治疗36.足底反射治疗37.中医体质辨识
38.衣冠疗法
39.火龙灸
40.腋臭切除术
41.隆颞术
42.隆额术
43.隆颌术(不含角畸形矫正)
44.除皱术
45.激光除皱术
46.重睑成形术
47.眼袋整形术
48.睑袋整形术(睑内法)
49.上睑去皱(松弛矫正术)
50.重睑术(切开法)
51.激光美容术
52.光子嫩肤
53.水光针治疗
54.注射除皱术
55.瘦脸术
56.玻尿酸填充
57.痤疮中医综合治疗
58.激光脱毛
59.化学换肤术
60.LDRP家庭化产房(顺产)
61.LDRP家庭化产房(剖宫产)
62.新生儿养护费
63.婴幼儿养护费
64.孕期瑜伽产后体操
65.VIP特需病房(套间、单间)
记者 李鲲鹏